防火知識

 

      防火基本常識

  • 火災時撥999電話,應將發生地點、如某街(路) 某巷、某弄、某號、樓及附近明顯標誌一併報出, 以便消防人員迅速到達現場救

  • 發生火警,應一面派人報警,一面撲救,切勿驚慌失措 ,僅顧逃生或搶救財物,而延誤報警。

  • 一般火災,可用水或棉被等浸濕後覆蓋撲滅之。

  • 油類及化學物品火災,可用乾粉、海龍、二氧化碳等 滅火器撲救。

  • 炒菜時油鍋起火,如無滅火器設備,可將鍋蓋蓋上或 用浸濕棉被覆蓋滅火。

  • 勿在火災現場圍觀,以免妨礙消防搶救。

  • 墾植焚燒雜草或燒山,須做好防火區隔,並向消防機關 申請核准後,監視實施;登山旅遊更不可將未熄滅之煙蒂 亂丟;上山掃墓祭祖燃燒紙箔,要預作防火措施,並須俟 紙箔餘燼熄滅後,方可離開。

  • 缺水地區及消防車無法進入之地區,應特別提高防火警覺 ,最好自備滅火器材或消防用水,以備不時之需。

  • 經公佈為『危險建築物』之場所,請勿進入。

      用電安全

      一 、裝置電器時應注意事項:

  • 燈泡或其他電熱裝置,切勿靠近易燃物品,尤其不可在衣櫃內裝設電燈,以免自動開關失靈引起火災。

  • 室內裝置電燈,至少應離開天花板1英吋處裝設,不可裝設在天花板裏面,因天花板裏面裝設電燈,在攝氏300℃即會引起燃燒,如離天花板1英吋公分處裝設, 則須攝氏1500℃方能燃燒。

  • 增設大型電器時,應先申請重新裝設屋內配線或電錶後再使用。

  • 切勿自接臨時線路或任意增設燈泡及插座。

  • 用電切勿超過電線許可負荷能力。

  • 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,同時使用多項電器。

  • 電線延長線,不可經由地毯或高掛有易燃物牆上。

      二、平時使用應注意事項:

  • 使用電器時,千萬不可因事分心突然離開忘了關閉,這樣很容易造成火災。

  • 使用電煖爐時,切勿靠近衣物或易燃物品,尤其在烘烤衣服時,更不可隨意離開,以免 烤燃衣物引起火災。

  • 使用過久的電視機,如內部塵埃厚積,則很容易使絕緣劣化,發生漏電,或因蟲鼠咬傷 ,將配線破壞,發生火花引起燃燒或爆炸,應特別注意維護及檢查。

  • 電器插頭務必插牢,不使鬆動,以免發生火花引燃近旁物品。

  • 電熱水器發生爆炸案已有多起,應隨時注意檢查其自動調節裝置是否損壞,以免發生高熱引起爆炸。

  • 電器在使用時切勿讓小孩接近玩弄,以免觸電或引起火災;離家外出,應將室內電器關閉, 以免發生火警。

  • 電氣房及電源開關附近,應置備四氯化碳或乾粉滅火器,以資防火。

  • 電氣火災,可用海龍、乾粉及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。

      三、故障排除時應注意事項:

  • 電器發生故障,有異狀首先應切斷電源開關,即時修理,以免發生短路,引起電線著火。

  • 屋內配線陳舊、外部絕緣體破損或插座損壞,都必須立即更換修理。

  • 保險絲熔斷,通常是用電過量的警告,切勿誤以為保險絲太細而換用較粗或以銅絲、鐵絲替代。

  • 切勿用潮濕的手碰電器設備,以防觸電。

  • 電線走火時,應立即切斷電源,電源未切斷前,切勿用水潑覆其上,以防導電。

      家居生活應注意事項

  • 住宅四週巷道,違章建築或擅自設攤販,均會影響消防救災,應隨時向有關單位檢舉取締,以維護公共安全。

  • 廚房之塵垢油污應隨時清除、煙囟及油煙通風管等,必須 加裝鐵絲紗罩,以減少油脂進入通風管內,煙囟距離屋頂 須有適當高度,以免火屑飛散,引起火災。

  • 家庭應自備滅火器,並熟悉使用方法以備不時之需;切勿任意裝璜、裝修或隔間,以免火警時產生濃煙阻礙逃生。

  • 樓房窗戶裝置防竊鐵柵或廣告招牌等,易阻塞逃生之路, 如已裝有鐵柵者,應開設一活動門並隨時注意打開,以免 卡住,在火警發生時阻礙逃生。

  • 廚房之牆壁、天花板與灶台等,均應使用不燃性防火材料 建造,廚房內並應設置具有多種效能之乾粉滅火器。

  • 揮發性之油類【汽油、酒精、香蕉油、溶劑油等】,最易引起火災,切勿放在家中。房屋內部隔間、地板、天花板、窗廉等裝璜,宜使用不燃 性材料或經防火處理之耐燃材料。

      養成良好生活習慣

  • 大人外出切勿將小孩反鎖在家,火柴、打火機等須放在安全 處所,以免小孩玩火,引起火災。

  • 睡前和外出,確記消防安全檢查,關閉電氣、熄滅火源。

  • 生火取暖或以蚊香薰蚊蟲,易引起火災,務必小心處理。

  • 亂丟煙蒂是縱火的行為,床上吸煙更易失火燒身,吸煙人士 務必養成隨手熄滅煙蒂的習慣。

  • 燃放爆竹,最易引起火災,這種習俗最好革除,如必須燃放 時,應遠離易燃物品,切勿讓孩童任意玩放。

  • 火箭炮、衝天炮、雙響炮、瓦斯炮及砂炮等爆竹,均已列為 最具危險之禁放爆竹,切勿玩放。

  • 作飯、燒菜時儘量避免離開現場;當油鍋起火時,應立即將 鍋蓋蓋上或用濕之棉被覆蓋,切勿用水去撲救。

      公共場所及大樓應注意事項

  • 公共場所之營業者平時必須訂定防火避難逃生計劃 ,並時常進行實際之演練。

  • 公共場所之業者必須時常注意用火場所、用電設備 之安全,並防範人為縱火案件。

  • 公共場所之業者必須於各樓層明顯處懸掛「緊急逃 生路線圖」,並時常維護防火避難設施。

  • 進入公共場所消費時應先觀察安全門、梯及各種防 火避難設施、消防設備之位置所在。

  • 高樓之各種通風管,通常用鋁皮或白鐵皮鑄造,外 裹易燃性之保麗龍或柏油紙,一旦發生火警最易引 起燃燒,並傳導火氣、濃煙至各樓層,故通風管道最好用鐵板鑄造,外裹石棉不燃材料,並每層裝置 防火氣閥,以策安全。

  • 高樓房屋隔間、天花板、窗廉,地毯等裝璜,宜使 用不燃性材料或經防火處理之耐燃材料。

  • 高樓安全門梯及通道,應經常保持暢通,不得任意 封閉,加鎖或堵塞,安全門應裝置自動鎖並能自動 關閉,室內梯道內不宜舖設易燃性之地毯。

  • 高樓發生火警,撲救與逃生均較一般房屋困難,尤 其十層以上高樓火警,搶救不易,故在建築時,務 使每一層樓、每一間房,均有充分之消防設備以資自救。

  • 高樓建築物戶外安全梯逃生最安全,應普遍設置, 同時具有二部以上電梯之高樓,應將其中一部加裝 防火設備,並另接本樓以外電源,以備一旦發生火警時供消防人員專用。

  • 高樓各層距離安全梯較遠之窗口,應備有軟梯、繩 索、救生袋等補助逃生器材。

  • 高樓屋頂平台,在火警發生時,可為臨時避難場 所及供直升機降落救人救火,故除蓄水池與瞭望台 外,不宜加蓋房屋或其它設置。

  • 建築物依規定設置之消防設備切勿拆除或變更,尤 其內部從事裝璜時更須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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